[資訊] 114年3月6日座談會簡報
有關114年地方特色全民運動活動申辦計畫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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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1.符合申請資格的單位包括:
A2.
A4. 每一申請單位以申請 3案 為上限(縣市地方政府不在此限) 。若已獲得運動部全民運動署補助之活動,不得重複申請本計畫 。
A5.自籌款比率依單位性質而定:
A7. 是的,非縣市地方政府之申請單位,皆須檢附縣市政府合作意向書。
A8. 若無法依原計畫日期或地點辦理,須於 原提報辦理日期 2 週前,併同預計變更內容,向計畫執行小組提報變更備查 。若未及時辦理或未依計畫執行,將視情節輕重扣減補助經費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