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公告] 本計畫尚未開放申請
本計畫尚未通過主管機關核定,故現無法開放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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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2.
A4. 每一申請單位以申請 3案 為上限(縣市地方政府不在此限) 。若已獲得運動部全民運動署補助之活動,不得重複申請本計畫 。
A5.自籌款比率依單位性質而定:
自籌比率計算公式:自籌比率=自籌款/計畫總經費*100%
A7. 是的,非縣市地方政府之申請單位,皆須檢附活動舉辦地點之縣市政府合作意向書。
A8. 若無法依原計畫日期或地點辦理,須於 原提報辦理日期 2 週前,併同預計變更內容,向計畫執行小組提報變更備查 。若未及時辦理或未依計畫執行,將視情節輕重扣減補助經費 。